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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事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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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云迪事件,再次验证《乌合之众》的观点

[size=3]群体只会干两种事——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。
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中,感情从未失过手。
数量,即是正义。
群体中的个人是沙中之沙,风可以随意搅动他们。
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,今天就会受到侮辱。当然名望越高,反应就会越强烈。在这种情况下,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,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。
人一到群体中,智商就严重降低,为了获得认同,个体愿意抛弃是非,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。
结群后,由于人多势众,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,感到自己力大无穷,不可战胜,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。
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,而真正的智慧被愚蠢的洪流淹没。
当一个人融入社会之中时,他便失去了自我。
专横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。
影响民众想象力的,并不是事实本身,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。
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,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,他们会充耳不闻……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,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;凡是让他们幻灭的,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。
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,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,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。
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,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。但事实上,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,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。
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,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。
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比作波浪,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那些乱象在洋面上的表象。
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,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。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,必须出言不逊,信誓旦旦。夸大其辞、言之凿凿、不断重复、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——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。(比如某些大 V哗众取宠的言论)
大众没有辨别能力,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,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,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!
群体表现出来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坏,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极为简单而夸张。
民众的想象力是政客的权力基础。
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,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,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。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,而是盲从、残忍、偏执和狂热,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。
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,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,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,这全看环境如何。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。
从长远看,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,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。到了一定的时候,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,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。
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——法律上或者道德上。但是,群体则不然,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,群体就是责任,群体就是道德,群体就是法律,群体就是道德,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。
个人一旦融入群体,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,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。而与此同时,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,极端化、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,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。
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了个体有意识的行为,这是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。
束缚个人行为的责任感一消失,人便会随心所欲,肆意妄为。
群体会让每个人在其中的错误缩小,同时让每个人的恶意被无限放大。
群体的夸张倾向只作用于感情,对智力不起任何作用。
群体不善推理,却又急于行动。
群众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,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。
《乌合之众》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·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,首次出版于1895年。


[ 此貼被房事通在2021-10-30 22:03重新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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